为加强我市食品卫生工作,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整体水平,有效预防餐饮业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的通知》(阜政发〔2005〕20)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及时部署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阜阳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市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计划、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督导、信息收集和反馈等工作。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所辖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治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与目标:
㈠ 工作重点
以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阜城餐饮业、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
⒈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人员的监管责任,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许可后的监管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⒉在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中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要求,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监督,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申报食品卫生A级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卫生B、C级单位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结果。
⒊加强对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结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从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完善卫生条件三方面入手,规范其经营行为。
⒋严格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中使用面粉及面制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⒌根据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做好餐饮业、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⒍加强对餐饮业及学校食堂使用食盐情况的检查力度,防止将非食用盐当作食盐使用。加强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
㈡ 工作目标:
⒈全市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⒉2005年启动大、中型餐饮业以及大、中专学校食堂全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6年,大、中型餐饮业以及大、中专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2007年达到95%;
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实施步骤:
全市餐饮业专项整治的时间为2005年8月至12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组织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9—11月):全面实施阶段。市及各县市区根据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三阶段(12月):督查、总结、验收阶段。⒈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督查验收活动,并通报督查结果,表彰先进,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⒉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上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㈠ 各县市区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所要提高对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卫生部门的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好2005年阜阳市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
㈡ 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培训、汇总、上报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将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有关县、市、区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㈢ 建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信息通报制度。发现非本地生产的不合格食品时,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通知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协查,从源头上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㈣ 加强宣传和指导力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受理、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同时,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其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卫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