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
阜人口组[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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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安徽省2007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皖人口组[2007]3号)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扭转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后局面的决定》(阜发[200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阜阳市2007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五月十日
阜阳市2007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工 作 考 核 评 估 标 准
一、工作效果指标
1、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情况
办事处(镇)确保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6%以上。96%以上为满分,88%以下不得分。
2、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统计准确情况
认真填写、核对调查年度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口的各种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录入WIS;调查时限为2006年1月1日—2007年9月30日。
实行农村调查与城市调查数据共享、双向考核。在本市范围内,在农村、城市调查中发现人户分离人员或流动人口出生错漏报的,对流出地和流入地实行双向扣分。
二、工作质量指标
3、常住人口和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准确情况
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是指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结婚信息、怀孕信息、出生信息、节育信息、迁移信息等。
现居住在本社区内的所有常住人口和流入人口,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地,均应纳入社区信息管理范围,在现居住地建立管理档案,录入WIS数据库。
对城市人户分离的育龄夫妇,现居住地应建立档案、录入WIS,并向户籍地通报信息,户籍地反馈回执并登记备案。城市常住人口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现居住地掌握迁入信息后,应及时通报原居住地街道或社区,并核实对象户婚育信息,建立卡片档案和WIS数据库档案;原居住地收到通报信息后15天内反馈回执,注销卡片档案和WIS信息。如果信息反馈回执是通过“两个信息交换平台”进行反馈的,要及时下载打印出来登记备案。
人户分离已婚育龄妇女在一个城市无论有多少处居住场所,只要在该处居住或者断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一个月以上的,所属办事处(镇)计生办要进行WIS建档。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否则,即使前一住处的乡镇、办事处建档,也视为该办事处(镇)疏于管理,WIS没有建档。
2006年10月1日—2007年9月30日常住人口和流入人口所发生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等信息在全部录入WIS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全省统一规范的信息台帐(三薄四类)。
4、人户分离和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工作情况
流动人口信息和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的要求是:本办事处(镇)之外本省之内需要通报的计划生育信息使用安徽省城市流动人口办公平台或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和信息通报,省外的使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和信息通报反馈。这两个平台都是今年考核内容。
县市区流动办要有专人负责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反馈,不得出现“查无此人”的信息,遇到无法反馈的信息在备注栏说明。安徽省城市流动人口办公平台是今年新加考核的内容。县市区流动办要认真督促乡镇、办事处及时上传、下载和反馈信息,乡镇、办事处要有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完成该项工作。所有上传、下载和反馈的信息资料要分月打印装订成册,以备检查核对。每月要确保这两个平台信息反馈率在98%以上。
5、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情况
县市区计生委每月初要召开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参加人员:计生委领导、流动办主任、在城区的计生办主任及有关人员、辖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中心)、卫生 (产科医院、保健站、防疫站)、公安、劳动保障、建委、工商局等部门、部分驻地单位等分管领导和计生联络员;城区计生办每月初要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城区办事处和城关镇分管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参加)、城区计生工作人员、社区(村)居委会负责人、社区(村)专干、街道辖区内有关单位计划生育联络员;社区居委会每月初要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参加人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成员、社区内有关单位计划生育联络员、包保责任人、楼长院长、计生办包点人员;在城区的计生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参加人员:街道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所辖各社区负责人和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三、工作保障和综合治理指标
6、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配备和工资落实情况
按照市委[2006]3号文件精神,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有一名专职副书记、计生办有2名以上行政编制,3000人口以上的社区配备2名专干,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到社区为包保责任人,社区配备计划生育的专用微机和有关辅助设备。人员工资和专干岗位津贴要按文件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要加大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7、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场所、宣传、生殖健康服务等阵地建设和使用情况
①、街道宣传服务阵地
街道计生办设置独立的办公室,具备开展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发放各种证件的工作条件(如档案资料柜),具备接受群众办理事务、咨询和来访等基本工作条件。为方便居民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街道可单独或在街道服务中心设置计划生育办证窗口,并在办证大厅公示栏或通过计划生育办事指南、计划生育宣传册等,公布有关办证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
街道建有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室(如人口学校,可与街道活动中心合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可与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合用)。宣教活动室能独立开展计划生育音像宣传、授课及计划生育图书报刊、宣传品的借阅和发放等,要有相对稳定的宣传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应具备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检查和咨询服务活动的条件,应有宣传挂图、资料档案、避孕药具、B超设备等。要配备医学中专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社区计划生育宣教服务室
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室要有开展计划生育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有记录、有内容资料、有图片。服务室应具备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活动的条件(可与社区有关活动室合用),应有计划生育宣传挂图、音像设备、计划生育图书、报刊等宣传品。
③、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
街道、社区、小区和被查单位计划生育公开栏和宣传栏应设立在室外醒目处或街道办事大厅,内容全面、真实、准确,规范工整,更新及时,方便群众阅读。
④、创立示范街道和社区
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街道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不少于40平方米用于计划生育;软件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工作规范且有创新。验收合格的示范街道和社区,上级政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8、住户示意图和包保责任制情况
(1)、住户示意图
社区住户示意图是省今年考核的内容之一。住户示意图要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绘制,以物(参照物)定位,以位定房,以房定户,以户定人,以人定项,以项分类。要做到绘制精美,图户一致,人户相符,位置准确,更新及时,资料吻合,存入微机。
(2)、包保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到社区去做深入细致的计划生育工作,与社区人员一起为包保责任人,定位具体责任区域,计生办人员和专干既要包点又要指导具体业务,流动办人员负责督查和月积分考核。包保责任制考核的基本要素:①责任人员名单和详细的区域住户示意图;②楼栋上有醒目规范的责任人标牌;③责任人要熟悉责任区域内的每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④责任区域内的每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与台帐资料和WIS相符合;⑤责任人要把自己每天的工作情况和内容记录在工作日志上;⑥小区内有规范的宣传氛围;⑦楼长和院长要基本熟悉计划生育情况和责任人工作情况;⑧责任人要定时参加例会,通报和核查责任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情况。
(3)、社区业务管理:
①微机管理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微机化管理,建立社区WIS系统,专干负责微机操作和WIS应用,信息登记薄和信息通报单,实行微机输入,消除手工填写。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薄(结婚信息、怀孕信息、出生信息、避孕节育信息),在登记使用时分常住人口、人户分离、流动人口“三薄四类”信息。不得有漏项、错项、涂改和变更不及时。
②流入人口台帐
流入人口台帐主要包括:流入人口登记表、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登记表、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流动人口节育措施要落实到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全部录入WIS,要有照片和婚育证明号码。
③住宅小区管理
社区与住宅小区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或协议书,明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住宅小区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职责和任务。社区建立住宅小区居民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小区物管公司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小区内有固定的计生宣传栏,宣传栏中有适时的宣传内容,定期参加计划生育例会,向社区通报计划生育信息。
实行街道社区定期定人定内容访视服务责任制。按月建立访视服务对象信息提示单,明确访视服务责任人、访视对象户和访视服务内容。
9、政策外出生举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县市区要制定有奖举报实施细则;街道办事处(镇)、社区、住宅小区要广泛张贴有奖举报公告和省市受理有奖举报电话号码;要有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举报记录薄。计生办有举报电话查办情况记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
10、城市居民独生子女户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做好城市居民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统计城市居民独生子女户数,以办事处为单位登记造册,由县市区和办事处、城关镇两级筹备资金发放。发放人员名单要以社区为单位张榜公布。今年的检查方式不再是“按图索骥”,而是在样本点上随机抽取,询问独生子女家庭领费情况。
11、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和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通报情况
⑴、综合机制建立
①市政府与相关部门年初签订计划生育责目标任书。各部门根据与市政府签定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在本系统内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积极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和奖惩办法;部门综合考评中有计划生育项目,并设定一定的分值;
②有分管领导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③有人员并按时参加该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分月向辖区计划生育部门通报计划生育信息;
④落实本单位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专(兼)职人员的岗位津贴;
⑤在本单位住宅小区设有计划生育的固定宣传栏和有奖举报箱;
⑥在行业管理中明确计划生育职责,有文件显示;
⑦主动配合计划生育部门、街道、社区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信息调查和摸底建档工作;
⑧本部门对照责任书的内容在本系统内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督查(督查通知、督查方案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上报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信息通报
各有关部门主单位应按月及时准确地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以下信息:
民政部门(民政局或婚姻登记中心):结婚、收养信息;
卫生部门:怀孕、出生、核查《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信息以及流动人口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信息、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信息;
公安部门:婴儿出生入户、流入人口暂住登记信息;
劳动保障部门:再就业人员、劳务输出人员计生管理信息;
城建部门: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和随工家属的信息;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流动已婚育龄人员的计生信息;
驻地单位:本单位职工、聘用人员、职工家属(无工作单位)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流入人口等信息。信息通报要统一使用《阜阳市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
(3)、信息核查
计生部门要认真对照WIS核查部门通报的计划生育信息,做到条条信息有结果。查不出结果的信息,要调取社区 “地址证明信”,分清情况,追究责任。
(4)、地址证明信
在为育龄群众开取“地址证明信”时不准附加任何条件。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凡是在开取“地址证明信”时有附加条件的社区,每查实一例,,在考评总分中扣除办事处(镇)1分。
四、城关镇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
城关镇和城区办事处考核指标相同。
12、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
(1)、从办证入手摸清流动人口的底数:①办证,②婚育证明管理,③信息提示单,乡村两级信息沟通,④核准流动人口每季度的已婚育龄妇女底数。
(2)、台帐管理:①办证申请表,②办证登记,③WIS信息录入,④回乡参检证明书及存根,⑤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实行专用粘贴薄,一个统计年度一薄。分类管理,分村存放。申请表、WIS信息、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主要信息要相符,不得有漏项、错项、涂改和变更不及时。
(3)、 “八个一”工作方法:①为流动人口发一份计划生育服务指南,②进行一次权利义务的宣传,③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④落实一项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⑤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⑥确定一位计划生育联系人,实行包保人责任制,⑦帮扶一户流动人口困难家庭,⑧返乡后登门访视一次。
(4)、建立双向交流和协调制度: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县级为单位派人依靠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设立流动人口计生专干,摸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反馈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两地联系会,通报情况。
五、考评及结果使用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督查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