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教办[2007]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全体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中考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阜阳市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都必须参加体育考试。
二、2007年阜阳市体育考试总分折合文化课30分,考试分三项内容,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00米;评分标准按《安徽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评分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体前屈10分、立定跳远10分、100米10分。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考试。
三、体育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承办,阜阳市教育局督办。阜阳市教育局将向各县市区考点派出督导巡视组,负责督查、指导工作。
四、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相应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要亲临考场督查,解决好体育考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考场由当地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准招生学校自招自考;要严格管理,严密组织,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体育考试工作中,要按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好残疾伤病考生的考试问题,因残疾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由县市区医院证明,并在报名时申请免考,经考生所在学校核实后统一上报县市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由阜阳市督查人员参加确认后可免试。免考体育的学生,按体育考试总分60%的分数计入学生升学考试总分,免试的证明材料(医院证明及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签署的意见)要放入该生升学档案。因突发患病或受伤的考生应与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即考几项算几项,不参加体育考试一律没有分。
六、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107号规定,每生收取10元,每生上缴市教育局1元,作为考试管理和考务补助费等,上缴款由市教育局督查组返程时带回,考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七、做好安全工作,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科学指导和考场医务监督,有效防止伤害事故。考点要认真做好考试工作总结,注意资料保管和数据的积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1、200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细则
2、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宣传部,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附件一:
200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细则
一、时间
1、阜阳市体育考试时间于2007年5月底前完成。各单位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将确定后的体育考试时间报市教育局。
2、考场由各县市区具体落实,要选在封闭程度较好、便于管理、利于考试的地点。
3、市直属中学体育考试工作,阜阳实验中学、铁路学校的考生参加属地组织的体育考试。
二、考试办法及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参加每个单项的考试,均应核对准考证,无证者不得参加。
2、每场考试结束,当场没有折合统计完的体育考试成绩和原始成绩记录,均由市督导组保存,下场开考前继续完成此项工作。
3、考试按照2006年《田径规则》、《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规则进行。考生一律不准穿跑鞋、跳鞋(即钉鞋)参加考试,跳投项目每人3次,以最好成绩记分,考试中跑的项目如遇受阻、摔跤等特殊情况,经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补考一次。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错过参考时间、轮次视为自动弃权,每个考生的考试项目应在半天内完成。
三、考务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岗前要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加强考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杜绝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对于违纪人员应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高考、中考要求严密组织考试,要认真制定有关考场纪律、监考守则等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工作公正、公平、透明、准确、无误。
2、开好考务人员培训会,考务人员的临场操作是关键;严格按考务有关规定办,不得各行其事。
3、登分:在体育成绩登记表上登分,表格项目要详细填写,一个单位的考生尽量登记在一起,其它表格上不再登记该生的成绩。体育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连同原始材料密封后由市督导组带回阜阳市教育局体卫科,另一份留本县市区教育局。登记表用阿拉伯字母填写干净,涂改无效。
五、考试成绩
体育考试成绩送当地招办,由县市区招办计入文化课成绩升学总分。6月23日前上报市考试中心。
六、考场要求
1、认真做好考场内外的宣传工作,沿街要张贴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标语,考场内设主席台,备有广播设备,考试领导小组、总记录组、广播员等在此工作,其它人不得接近。
2、场地、器材:考场要尽量选择在400米田径场举行,并严格规范的划好场地,准备2至3块多功能电子计时表,器材要按分组需要的标准准备,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3、安全保卫:安全保卫工作是保证考试成功的关键环节,考场保卫应由公安担任警卫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与有关部门联系,认真组织好。考场要完全封闭,除考务人员和临场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入内。考务人员考前30分钟点名,总结考试情况,提出要求,宣布分工,迟到10分钟的考务人员不再安排监考工作,中间随时调换考务人员。考场内考务人员无证不得进入其他考区,不得随便走动、串联,县市区领导小组与市督导组共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检录与成绩公布:考场外设检录处与成绩公告处,禁止在考场内设检录处。各项目均提前20分钟检录,考生逾期不到,作弃权论,责任自负。检录处必须有专人负责将考生带到分项考场,成绩公布要及时准确。考试成绩张贴在成绩栏内。
5、组织编排:力求科学,公平合理。每位考生的所有项目必须在半天内完成,每个乡镇考生的体育考试时间应在当天的半天内安排完,不影响当日返回。考场要张贴考试顺序、时间及考试办法,程序册要有准考号和编码,提前发到每个乡镇领队手中。
6、病残疾学生体育成绩处理办法:按市教育局文件通知规定,必须经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列入总分。因病申请批准推迟体育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本考点考试结束前补考完毕,不再另行补考。
七、体育考试项目及办法
1、100米考试办法:⑴技术要求按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执行;⑵计时使用多功能电子计时表,由终点裁判长开总表,终点裁判员分工记考生号码和成绩,总表和分表核对后再填写成绩,终点裁判员精力要集中,记录准确无误;⑶考生上道前和跑至终点后对照片及开总表显示成绩的工作,应选派认真、负责的考务人员轮流执行任务;⑷考试完成分组公布成绩。
2、坐位体前屈测试办法:⑴坐位体前屈可分若干考区同时进行;⑵考生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内缘平面为零,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⑶以厘米为计算单位,保留1位小数;⑷每考生测试2次,取最好一次成绩。
3、立定跳远考试办法:⑴立定跳远分若干考区同时进行,沙坑要保持沙面与地面齐平;⑵起跳板放置距沙坑1米,要有明显的标准线,考生起跳时不准助跑或垫步起跳,应从静止状态开始;⑶考生每人试跳3次,按轮次顺序试跳的办法进行,每次有效试跳后立即丈量成绩,以厘米为计算单位,取最好一次成绩计算,每个考生的试跳成绩丈量后立即公布出来,增加透明度;⑷每跳一次立即丈量,禁止将尺子放沙坑边上读数,每次试跳前都要对照片。
4、考试体育器材:为使考生尽快适应考试项目的改革,提高体育考试成绩,建议各校购置一些测试器材供学生考前训练。
附件二: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
考试项目
分数 |
100米(秒) |
立定跳远(米) |
坐位体前屈(厘米)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0 |
14”1 |
16”0 |
2.38 |
1.89 |
16.1 |
17.4 |
|
9.5 |
14”4 |
16”3 |
2.34 |
1.85 |
15.4 |
16.7 |
|
9 |
14”7 |
16”6 |
2.30 |
1.81 |
14.7 |
15.9 |
|
8.5 |
15”0 |
16”9 |
2.26 |
1.77 |
14.0 |
15.2 |
|
8 |
15”3 |
17”2 |
2.22 |
1.73 |
10.1 |
11.5 |
|
7.5 |
15”6 |
17”5 |
2.18 |
1.69 |
6.5 |
8.0 |
|
7 |
15”9 |
17”8 |
2.14 |
1.65 |
4.7 |
7.0 |
|
6.5 |
16”2 |
18”1 |
2.10 |
1.61 |
4.0 |
6.0 |
|
6 |
16”5 |
18”4 |
2.06 |
1.57 |
-3.0 |
-1.0 |
|
5.5 |
16”8 |
18”7 |
2.02 |
1.53 |
-3.5 |
-1.6 |
|
5 |
17”1 |
19”0 |
1.98 |
1.49 |
<-3.5 |
<-1.6 |
|
4.5 |
17”4 |
19”3 |
1.94 |
1.45 |
|
|
|
4 |
17”7 |
19”6 |
1.90 |
1.41 |
|
|
|
3.5 |
18”0 |
19”9 |
1.86 |
1.37 |
|
|
|
3 |
18”3 |
20”2 |
1.82 |
1.33 |
|
|
|
2.5 |
18”6 |
20”5 |
1.78 |
1.29 |
|
|
|
2 |
18”9 |
20”8 |
1.74 |
1.25 |
|
|
|
1.5 |
19”2 |
21”1 |
1.70 |
1.21 |
|
|
|
1 |
19”5 |
21”4 |
1.66 |
1.17 |
|
|
|
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