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阜价服〔2005〕39号)
单相表:集装改造440元/户,零散改造480元/户。
三相表:300元/户(不含三相动力表箱)。
2.县城用电“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皖价服〔2003〕255号)
含电能表改造费标准 340元/户,不含电能表改造费标准270元/户(均含校表费)。
3.农村居民用电低压下户线改造收费标准105元/户(电能表及以下部分)(皖价商〔2007〕158号)。
4.城市居民用户更换安装分时电能收费标准(皖价服〔2004〕87号):
①对已属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用户,申请实施分时电价时,收费标准:单相表150元/户;三相表600元/户;
②对已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且收费标准中已含电能表费用的用户,申请更换分时电能表时,收费标准:单相表90元/户;三相表480元/户;
③对供电部门未抄表到户的用户,申请实施分时电价时,收费标准:单相表530元/户;三相表78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