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春运交通安全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陈军反映:2008年1月20日,明光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已成为阜阳市民及城乡农民工谈论的话题,原因是:
1、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51人受伤是苏州返回阜阳返乡回家过年的阜阳农民工;
2、特大交通事故车辆属阜阳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交通旅游车队的车辆;
3、特大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是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是城乡公路客运安全的管理的一个漏洞,是给公路交通客运有关部门及农民工敲响的一个震耳欲聋的警钟。
为此,作为一名阜阳市政协社会法制界委员,我就阜阳市是否存在公路春运交通事故安全隐患问题,到阜城三区几个农公车站,阜阳火车站广场,部分县、市农公车站进行了认真调研,据调查:阜阳城乡公路春运工作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严重安全隐患,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来往于全国各大城市运送返乡农民工到农村居住地的长途客运车超员严重,同时来往阜城的农村乡镇客运车也不例外,车辆基本超员10至25人不等;站外候车拉客的一些个体车老板重利轻义,忽视超员影响交通安全的理念;春运一来普遍存在乱收费、乱涨价的现象;监督管理不力,城区卡点如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某些卡点只注重经济效益,根据车上人员数收取每辆客车管理费,对乘客超员、乱涨价等问题不管不问、视而不见。另据调查:明光特大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是,客运车辆系往返于苏州、阜阳农村乡镇运送农民工不在客运车站停靠的车辆,是靠挂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入户经营的个体合伙车辆,是阜阳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忽视城乡公路客运安全教育管理的典型案例。
阜阳市部分乡镇个体客车到全国大中城市如上海、天津、北京、宁波、苏州、杭州等地及来往于阜阳市城乡运送农民工车辆大约1000余辆,这些公路客运车辆往来于农民工居住地和打工地,方便了外出农民工乘车,不需再到城市客运站候车,受到返乡外出务工人员的欢迎,但是由于客运车辆位居边远农村和外出务工打工城市客运站外,缺少有效监督,个体车主重经济效益驾驶员没有得到安全教育,驾驶员容易产生松懈安全行驶的思想,造成客运超员等违法现象非常严重,是我市公路交通隐患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建议:
1、大力加强城乡公路春运安全教育防范管理工作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构建“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2、扎实加强城乡所在地个私客车、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售票员、车主的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乘客超员、车辆带病运行和乱涨价行为。
3、公安、交通、个体车辆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等多部门应严格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犯罪,确保春运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