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
作者 佚名
2007-9-10 8:54:42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阜效监办[20007]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政协机关的实际,为把严禁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规定落到实处,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效能建设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单位要站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今后,在月份和年度工作总结中,要有这方面内容,在个人和单位评先创优中,要有这方面的条件,在人员的提拔晋升中,要有这方面的绩效。 二、股票、聊天、游戏等内容的删除,由机关办公室统一进行。一经删除,任何人都不准擅自恢复其内容。如有违者,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三、对这项工作,各单位要经常进行自查,机关要经常进行检查和抽查。每个工作人员要自觉落实规定,主动进行监督,对那些违反者,及时给予制止、劝阻、汇报。 四、各委、室、科、队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和维护工作纪律,并严格要求本单位人员,发现此类问题要及时制止,不能视而不见,不管不问。 五、对在市效能办暗访等检查或在市政协自查中发现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两次者,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取消个人、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三次者,在前两项的基础上,给予纪律处分。
市政协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07年9月10日